春节期间是一些单位消费卡使用的高峰期,购物卡 “克隆”骗术案件又有回潮趋势,这类案件的受害者
往往是一些回收购物卡的“黄牛”,但“黄牛”受骗上当后又转而诈骗购卡者,致使受害人群进一步扩大
。
北塘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提醒广大市民,对此类诈骗活动应引起重视并加以防范。此类案件的作案手
法一般为三类:
一是密码保护膜刮开后再复原。如犯罪嫌疑人姚某此前购得一批购物卡后,先将密码保护膜刮掉并一
一记下每张卡的密码,然后到外地重新贴上一层“密码保护膜”,再将这些购物卡打折出售,一旦成交,
姚某即通过电话转账,把卡内资金转入自己事先准备好的卡内。
二是用强光灯照射购物卡窥视密码。犯罪嫌疑人先以原价购进一批购物卡,再以亏本价格卖给他人骗
取信任后,再一次性购入较大数量购物卡,用强光灯照射密码取得卡号和密码,并将资金转入准备好的空
卡内后,将该批购物卡再以亏本价格售出,从中渔利。
三是谎称卡号末尾是储值数额。对一些不知情的退卡的人,尤其是中老年人,犯罪嫌疑人故意将
比实际卡内金额要低的卡号尾数说成是面额,以此实施诈骗。
犯罪分子购买真卡后在一些私人工厂进行复制,一般一张真卡复制3张假卡,这些假卡在查询时与真
卡享有同样消费金额,犯罪嫌疑人将卡出售给一人甚至多人,但自己还掌握一套卡,诈骗得逞后迅速转移
卡内资金。